參加左長春社攪既香港警隊談判組的歷史與發展講座,題材比較少接觸,所以有d興趣,講者由警察談判組成員所組成,首先講歷史,1975年成立,都唔算太耐,係警隊內義務性質(即成員本身有自己所屬部門職責,休班時on-call),成立原因係74年寶生銀行劫案,因有十幾個人質被挾持同攪左18個鐘,所以之後成立左依隊特別部隊,本身主力係人質談判,85年開始涉及家庭事件(企圖自殺,挾持人質),03年參與SARS協調淘大住客隔離,05年參與世貿同韓農協調
架構呢就唔算太覆習,人應該都唔多,有4小隊,每隊只有4人,出勤時主要有隊長,談判員(同對方談判),策略員(企係談判員附近,主力以旁觀角色同係背後同其他人處理策),Coordinator(打雜同支援),角色會交換而且睇下邊個早到場就會有所屬工作,基本上感覺要好有即時應變能力,講者分享左好多應做同唔應該做既野,但重要既係談判員要控制好自己既情緒而且要係良好既聆聽者,著重談而不判,要有正向人生觀
本來一直非常良好非常正面既氣氛,到左後來Q&A時間,有人問到遊行示威既野(關於協調),比較高級既阿sir解答,明顯非常敏感不安,感覺到有少少起拱對立既姿態,睇黎壓力同內部指引相當沉重,希望黎緊既警民關係仍然可以繼續良好維持就好了
(後記在2014年10月30日的今天-年多前和今天的警民關係經過雨傘運動後有著很大的不同,在運動早期,旺角又再見到談判組,見到他們的困窘,又令我想起這個講座,嗯)
[13/04/13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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